首页 信息发布 小说推荐 实时讯息 百科知识 范文大全 经典语录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11名小学食堂员工,被判刑!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9 12:31:00    

案情直击

2020年9月至2024年12月11日,阿某等十一名被告人在担任某小学食堂员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食堂优质肉制品用于自食或销售,涉案金额高达40万元。

聚焦庭审

法院审理认为,阿某等被告人作为该小学食堂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不同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时间不同,依法分别作出九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并判处罚金十万元至十三万元不等,扣押在案赃款402838.5元并将价值1848元的77斤排骨返还被害单位。

法律警示

校园餐事关学生身体健康和成长,是家长关心、社会关注的大事。任何将黑手伸向学生“饭碗”的行为,都是对法律底线的践踏和对社会良知的挑战,必将付出沉重代价。本次庭审不仅彰显了峨边法院打击校园领域贪腐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的坚定立场,更以鲜活的案例向全县教育系统管理者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课,也向社会各界清晰传递出“校园净土不容染指”的强烈信号,为筑牢校园廉洁防线注入了有力法治支撑。

来源: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留言请点击阅读原文

相关文章:

11名小学食堂员工,被判刑!08-19

中学教师酒店入住记录被“开盒”,多人遭牵连!法院判了08-17

最新倡议!荆州疾控致全体师生08-17

烟台御龙山学校今年计划招小学4个班、初中4个班,学区范围公布07-15

内乡县法院:强化法治思维 共促依法行政07-14

韩某某被撤职后,单位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被纪委发现!07-12

这4所乡村小学篮球队,将代表四川去参加全国大赛07-12

潮评丨涉企执法要防越位,也要防缺位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