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浙江恒基永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赵磊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且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 44,393,831.90 元;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23,873,80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共计分红 10,743,210.00 元。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申请银行授信方面,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多家银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总计 10400 万元,由公司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拟以公司所有的奉化市江口街道民营科技园聚宝路 11 号房屋和土地所有权设定抵押。
会议最后还明确了相关备查文件。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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