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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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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省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及成效

“蝇贪蚁腐”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正风反腐,要求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让老百姓可感可及。2024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启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以来,省委、省政府将集中整治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召开全省集中整治总结暨再抓两年部署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全省集中整治后两年行动方案和年度重点整治项目清单,在省政府办公厅组建省政府系统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健全省政府、省监委“双专班”工作机制。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对集中整治工作给予有力支持。省监委和全省各级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组建省监委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市(州)、包保重点案件、包处重要信访件、包保重点整治项目“四包”机制,向市(州)和省直部门派出督导组,采取“定期调度”“案件开道”“排队抓尾”等方式,以强监督促强监管,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脱贫攻坚精神和空前力度,超常规、大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构建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截至2025年4月,全省各级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1199个,处分21159人,移送检察机关760人。

(一)强力整治中小学“校园餐”突出问题,坚决守护好校园食品和膳食经费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学生身体健康,群众对此极为关注。省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全省共查处插手项目谋私贪腐、责任空转引发食品安全风险、截留挪用膳食经费等问题1578个,处分1379人。重点查处贵州蔬菜集团原董事长张文贵帮助他人参与“营养餐”食材配送;惠水县委原书记郑绍峰授意拆借挪用“校园餐”资金等典型案件。监督推动省教育厅等部门对1.8万个开餐学校开展问题摸排,推动外包食堂逐步收回、自办自管,回归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开展利用征订教辅、购买校服等谋利问题整治。会同审计部门对开餐学校、食材配送企业等开展专项审计。推动建立“营养餐”经费县级子账户,建立膳食经费学校报账、教育部门审核、财政和教育部门次月直拨到食材配送终端企业制度,切实守护校园膳食经费安全;完善膳食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畅通有奖举报渠道,推动食材采购索证索票、溯源追踪、生产基地建设和仓储加工管理等制度落实,切实维护校园食品安全。

(二)攻坚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全力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农民群众深恶痛绝。省监委紧盯农村集体资金被侵占挪用、截留私分,资源被低价发包、违规占用,经营性资产闲置低效、非经营性资产管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巡视巡察、审计和大数据监督结果,严肃查处“三资”领域突出问题4220个,处分4033人。重点查处剑河县委原书记袁尚凯利用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收受财物等典型案件。监督推动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清查,1.7万余个经济组织运用全国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系统记账,全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较清查前分别增长23.1%、42.4%、13.1%。推动主管部门加强集体资金管理,认真落实《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严防虚假列支、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行为;加强资源管理,严格落实资源登记簿制度,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加强经营性资产盘活和非经营性资产管理,采取招强引优、灵活重组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以“组组通”项目为切入点,探索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管理到位、合理利用的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有效路径。

(三)坚决整治医药领域腐败乱象,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医药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影响卫生健康改革成效,增加群众就医负担。省监委紧盯医药领域“关键少数”及关键岗位人员,深挖彻查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既严肃查处省卫生健康委原党组书记杨慧、省医保局原局长宋宇峰等医疗领域省管干部,又查处龙里县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霍贵平、七星关区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孙曦等“蝇贪蚁腐”“小官巨贪”。全省共立案1808人,处分1758人,移送检察机关114人。监督推动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治理“带金销售”“过度医疗”“欺诈骗保”等问题;通过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查处一批套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典型,追回医保基金11.92亿元;开通电话电子转诊备案服务,取消省内住院异地就医备案,简化跨省备案手续,实现全省通办28项、跨省通办7项,使群众看病更方便快捷;完善医药器械及药品采购制度,建成药耗智能追溯识别管理系统,推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307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452项检查检验结果接入全省互认交换平台。

(四)深入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和侵害弱势群体利益行为,切实把民生保障底线兜实兜牢。殡葬领域腐败不仅损害群众利益,而且败坏公序良俗和社会风气。省监委成立省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协作机制工作专班开展专项行动,聚焦殡葬领域官商勾结、插手殡仪馆和公墓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等腐败乱象,全省共处分308人,移送检察机关17人。重点查处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李莎在殡葬业务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等典型案件。监督推动省民政厅等部门围绕殡葬机构违规收费、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销售、未经批准建设公墓等问题,通过大数据系统等排查问题6565个;围绕“逝、殡、葬、祭”四个环节,健全制度178个,减少收费2352项,推动殡葬回归公益属性。推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印发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殡葬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工作倡议,指导各地倡导“丧事简办”等新风尚。弱势群体民生保障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群众对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感受最为直接、反映最为强烈。省监委聚焦涉老资金发放管理不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监管不力、老年人权益保护不到位等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全省共查处问题154个,处分95人。重点查处天柱县石洞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龙鹰挪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盘州市刘官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员陈顺兵侵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等典型案件。监督推动民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整治老弱病残及返贫监测户等特殊群体“脱保”“漏保”、救助对象死亡后未及时停发救助金以及特困供养人员照护缺失等问题,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349人,追回资金295.72万元;推动完善《养老机构及示范养老设施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实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和季度公开,保障资金安全。

(五)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惠民补助资金问题,推动党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省监委坚持监督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综合运用大数据监督、专项整治等成果,严肃查处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惠民补助资金行为。全省共处分2792人,移送检察机关35人。重点查处织金县林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原主任刘朝辅贪污骗取国家涉林资金、七星关区田坎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原负责人刘炯曜虚增高粱种植面积套取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等典型案件。监督推动省财政厅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补助资金410.36亿元。开展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虚假交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大数据异常交易风险预警机制,严肃查处虚假交易、套补骗补等问题。推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等问题整治,排查化解政府和国企投资项目欠薪问题。推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动态排查化解房屋“登记难”房地产项目631个、房屋27.48万户,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书9.12万本。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深化整治高标准农田质量不达标、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推动市县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子账户。推动农业农村、交通、水利等部门围绕水电路讯等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加强监管,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3.74%。

(六)强力整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问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安全事关民生福祉,稳定事关发展大局。省监委以精准问责压实责任,倒逼主管部门履职尽责。统筹对盘州市山脚树煤矿“9·24”重大火灾等事故及时调查处理,追究失职失责人员责任。监督推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深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排查解决问题隐患15402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查处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175件;开展消防执法“微腐败”和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等专项整治,全省共处分400人,移送检察机关18人。会同政法部门深挖黄斌等重大涉黑案件背后“保护伞”和关系网,严查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闵建等为涉黑团伙站台、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反面典型,坚决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推动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

(七)强力整治执法服务不规范影响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问题,着力构建良好发展环境。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等问题,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破坏营商环境,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省监委紧盯不放,结合实际整治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全省共处分2680人,移送检察机关34人。监督推动省司法厅研究出台整治趋利执法、过度执法以及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的对策措施,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完善“扫码入企”信息系统,制定出台《贵州省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办法》。会同省审计厅对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县开展专项审计,对罚没收入金额过高、增幅过大、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过高的县开展调查核实。推动从“政策规章制定和执行、污染天气管控、生态环保督察、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和信访举报”等方面入手,纠治各级各部门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等问题。推动政务服务部门推出“企业之家”“午间不打烊”等便民措施536项,优化流程227项,打通“一窗办事”“一网查询”障碍,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八)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群众反感、干部受累。省监委坚持突出重点,靶向纠治、重拳整治。紧盯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为民服务不作为、轻视群众耍官威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开展“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半拉子工程”专项整治,排查出问题项目596个,健全整改跟踪管理机制,推动有关问题彻底整改,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推动完善村级基础数据“一张表”,村级报表台账从95张整合为1张、经济社会类统计指标从1569项精减为218项。

通过集中整治,一大批“蝇贪蚁腐”受到严肃惩处,一大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纠治,一系列维护民利的制度机制落地见效,有力强化了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优化了基层社会治理、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人民群众更加感受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民意抽样调查显示,人民群众认为损害老百姓利益现象比以前少的占比90.3%,评分达96.55分。

二、做法及体会

我省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推动,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

我们深切感受到,深化集中整治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集中整治的政治方向。省委、省政府切实扛牢主体责任,将集中整治作为2025年度省委常委会大兴调查研究推进重点工作的课题,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集中整治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带头部署推动,省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省监委积极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主动接受领导、争取支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牵头抓总、强力推动。推动地方各级政府专门组建政府系统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与监委工作专班同向发力,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通“两个责任”,形成“党委政府主责、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协同推动、市县主抓主战、群众积极参与”的联动体系,形成整治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把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坚决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起大攻势、开展大整治,督促有关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想尽一切办法补拨兑现各项资金,切实把党的惠民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坚持开门搞整治,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特约监察员、基层群众代表参与成效评价,让群众感受到每年都与上年不一样。三是必须坚持斗争精神,以案件查办带动整治全局。始终坚持以办案开局、带动全局,充分运用巡视巡察、审计、财会等监督成果,强化大数据监督赋能,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起底问题线索,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提级办理、指定管辖、交办督办等措施,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攻坚突破难案要案,有效带动集中整治强势破局、纵深推进。四是必须坚持抓主抓重,深入治理行业性系统性顽瘴痼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综合运用领导包片、蹲点督导、排队抓尾等方式,督导行业部门狠抓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整治,以集中整治破解顽瘴痼疾。五是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推动标本兼治、长效治理。把集中整治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加强个案剖析、类案分析,有针对性提出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促治,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实现监督、办案、治理贯通融合、“查、改、治”一体推进,持续释放“惩、治、防”叠加效应。

三、问题及打算

我们也看到,与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要求及群众的期盼相比,我省集中整治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量大面广多发,有些领域欠账多、积弊深,集中整治任务仍然繁重艰巨。有的党委、政府认识不到位,从政治上把握工作不够,履行主体责任不主动;有的部门自我革命精神不足,对本领域突出问题不愿揭露,抓得不深不实;有的基层监察机关和干部能力水平还不适应;有的党员干部漠视群众疾苦、为民办事意识不强。

三年集中整治,今年最关键。年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今后两年和2025年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是攻坚战、持久战、整体战。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在省委领导下,坚持为人民而战,以超常规举措和脱贫攻坚精神,持续再发力再具体再深入,推进集中整治走深走实。一是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强化监委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完善“党委政府主责、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协同推动、市县主抓主战、群众积极参与”联动体系和协同配合机制。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把集中整治作为重要任务,拿出务实管用措施,下大力气抓好落实。强化监察监督与人大、审计、财会监督贯通协同,合力解决堵点难点。二是持续狠抓案件查办。始终坚持办案突破不动摇,对群众恨之入骨的“蝇贪蚁腐”,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深化运用领导包市包案、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坚决查处。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严查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加大行贿犯罪、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查处力度。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加强个案剖析、类案分析,完善制度机制,做深做实以案促改促治。三是持续整治突出问题。深化运用群众点题机制,找准行业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项目化、滚动式整治。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和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继续深化“校园餐”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6项全国性整治项目,抓好惠民补贴资金突出问题、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行业歪风等3项省级项目整治,接续办好民生实事,力求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四是持续夯实基层基础。把群众期待作为集中整治落脚点,让人民群众每年都看到新变化、得到新实惠。着力完善监察干部公开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纳入巡视巡察范围,用好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效能。持续深化监督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基层监察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以更高标准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省监委将始终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拿出超常规举措和脱贫攻坚精神抓,以集中整治新成效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

来源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刘思博

二审 李劼

三审 周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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