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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栖霞法院提醒您:野外莫用火   “惹火”必追责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08:35:00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3日讯 一点星星火,毁掉万亩林!春季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法律意识,栖霞法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针对失火罪的法律条文及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制作了《法官说法——野外莫用火 “惹火”必追责》防火法治宣传视频,引导广大群众规范用火行为,严禁野外用火,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守护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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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栖霞法院提醒您:野外莫用火 “惹火”必追责。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栖霞法院呼吁全市人民群众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防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生,共同筑牢安全防线。

责任编辑 王道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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